2020年1月13日 星期一

【兒童權利公約講座】兒童權利公約30年後, 孩子們過得比從前好了嗎?



【兒童權利公約講座】兒童權利公約30年後, 孩子們過得比從前好了嗎?

分享人、講師:林斯健

時間:2019年11月16日

地點:國父紀念館幸福家庭教育系列講座

大綱

所有兒童及少年應有特種措施予以保護與協助,不得因出生或其他關係而受任何歧視。兒童及青年應有保障、免受經濟及社會剝削。凡僱用兒童及少年從事對其道德或健康有害、或有生命危險、或可能妨礙正常發育之工作者均應依法懲罰。國家亦應訂定年齡限制,凡出資僱用未及齡之童工,均應禁止並應依法懲罰。(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0)

締約國應尊重本公約所揭櫫之權利,確保其管轄範圍內之每一兒童均享有此等權利,不因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主張、國籍、族裔或社會背景、財產、身心障礙、出生或其他身分地位之不同而有所歧視。締約國應採取所有適當措施確保兒童得到保護,免於因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家庭成員之身分、行為、意見或信念之關係而遭受到一切形式之歧視或懲罰。(兒童權利公約第2)

兒童權利公約第9條禁止與雙親分離、第11條非法移送國外及非法不送還、第34條避免受到性剝奪、第35條防止誘拐、買賣及交易、第36條避免其他各種形式之剝奪。

兒童人權議題(如兒童擔任證人、兒少犯罪、家事案件中之兒童子女最佳利益)

民法第1055條之1修正引入「友善父母原則」

兒少福利權益保障法第69條關於各種媒體及資訊應自律,以保障兒童人權之內容。


案例

延長課輔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嗎?

為何學校應該為青少年延後上課時間?   

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的問題

台灣兒童3大意外

兒童圖書館不准幼兒出聲?

收養是基於「兒童最佳利益」或「收養人利益」?

優惠票價便宜了誰?

每年消逝2000條兒少生命,這才是國安危機

遊樂場的想像真的不是只有塑膠罐頭

被政府忽視的兒童表意權

醫界倡議兒童表意權

對於媒體從業者之報導,例如藝人離異拐帶子女、兒童犯罪等資訊,應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廣電三法之相關規定執行,並加強媒體從業者之自律;並建議將近年來裁罰、訴訟之案例當作教育訓練之個案教材。

跨國婚姻所在多有,亦隨之衍生跨境拐帶子女之問題,建議研擬跨國協尋機制;另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頻傳,為保障兒童之健康權與兒童疾病管理、孕婦保健、醫療機會及資源等問題,主管機關人員更應了解兒童權利公約之內容及精神,故建議舉辦教育課程或座談會,廣邀國內外學者專家分享相關領域之專業知識。

建議就須與警政單位合作之家暴(特別是未成年子女部分)、家內性侵、搶奪子女等類型之案件,編撰SOP流程或處理準則,以提供相關機關據以辦理,優化案件處理品質,達到實質保障兒童權利之成效。

應該根據權責所屬範圍提出兒少霸凌之案件統計資料,予以比較、分析及歸納類型,作為教育訓練之實務教材。

有關現行女性受刑人攜子女入監,該等兒童之權益應特別予以保障,建議衛生福利部可與法務部共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並共同研議保障該等兒童權益之政策及作為。


2020年1月1日 星期三

e等公務園學習心得解答分享:5G網路、應用與資安議題


e等公務園學習心得解答分享:5G網路、應用與資安議題


1.下列何種使用情境,是5G願景情境(5G futuristic vision)影片展現

噴灑農藥的無人機
無人商店
為家人金婚典禮籌辦的虛擬樂團表演
V以上皆是

2.5G會創造出諸多「垂值應用場域」創新服務;下列何者是5G指標性垂值應用場域。

德國西門子智慧工廠
智慧交通運輸_自駕公車
智慧互動教育
公共安全_智慧無人機巡檢
V以上皆是

3.孫雅麗委員演講中所播放的5G願景情境(5G futuristic vision),是哪一國家拍攝的作品?

V日本
德國
美國
台灣

4.孫雅麗委員演講時,全球已有多少國家進行5G釋照(含台灣)

3
5
135
V35


5.4G顯然是不夠需求所需;下列何者是5G發展的驅動力量(Driving Force)

快速大量的數據運用(Rapid increase in data usage)
需求更多連結(Demand for more connectivity)
V以上皆是

6.下列何者屬「5G網路架構」(5G network architecture)的一環?

終端設備
接取網路
邊緣運算
核心網路
外部服務
V以上皆是

7.孫雅麗委員演講所提及「資安管理法」,包括多少關鍵資訊領域(critical Information)

V30
50
100
8

8.4G已經足敷使用;因此並不需要5G5G的風行只是一種媒體炒作。此敘述為?

V

9.孫雅麗委員演講所提及「電信管理法」,針對5G將朝「共建、共站、共構、共頻」發展。此敘述為?

V

10.甚麼是5G

是促進企業數位轉型的利器
是一種使能夠(enable)技術
會創造出大量創新服務的技術
V以上皆是

2019年12月30日 星期一

農業缺工的6個解決方法2023年2月版,林斯健便當教授分享


農業缺工問題嚴重。有次我在分享「友善移工及防制人口販運」的場合,一位聽者問我農業缺工有何解決方法,我只能大致回答目前農委會有青農培訓,接著聽者分享缺工背景及原因錯綜複雜,可能不是青農培訓能完全解決。「隱形農業大軍」這篇文章,從各個面向完整報導農業缺工問題,同時平衡報導不同人對於問題解決的看法及努力

以「隱形農業大軍」這篇文章為本,我從文中不同人的角度,整理如下,來分析農業缺工問題:

農業主

台灣農村成為「千歲團」、「外籍配偶」與 #失聯移工 的三重組合。沒有他們(非法農業移工),很多農民都沒有飯吃,現在大家是一個生命共同體。

因此農場生存之道,就如文章所說:「……很多農業主都私底下養一批移工,大家都互相知道,但不要跟別人結仇,就不會有人去報警……

農業主對於外界很多人到現在還以為雇用非法移工,貪圖的不過是廉價勞動力,但受訪的農業主認為價錢固然是考量之一,更重要的問題還是勞工可否久留。農業主認為台灣人養尊處優,要嘛做不好要嘛做不久(但是很多台灣年輕人在澳洲農田打工,這顯示台灣年輕人是可以吃苦耐勞的,問題在於農業主給的薪資太少),因此這些農業工作最後落到吃苦耐勞不囉唆的移工身上。

農業主聽聞政府要開放農業移工,許多長年飽嘗缺工之苦,被迫聘請非法農工後卻又擔心被檢舉的農民,多數反應願意選用合法移工,卻又擔心人力無法滿足需求,自然期望能與非法共用。只是,#合法非法混用真的好嗎?長年協助在台移工處理爭議事件的桃園市新住民通譯協進會總幹事范金荷則擔心:「如果可以混用,那未來合法的很可能也會跟著跑。」她表示,移工間彼此都會互通有無,知道哪裡比較好賺,大家約一約就去了,法律不會是他們第一考量,賺錢才是,「如果非法的能賺更多,那幹嘛不跑?」

移工

有人認為農業缺工,這裡的缺工指的是缺便宜的工人,若農業主肯多給工資自然有本地勞工來幫忙。
元長和信長【誠十一點】EP08 總務長 周偉航 研究生 十一

移工為什麼選擇到農村工作?一推一拉,自然形成移工移動。阮金紅表示:「很多移工跑的原因,是因為不健康不快樂,太壓抑,找仲介也沒機會講話反應,累積情緒後,心裡就不健康,這也是原因之一。」阮金紅認為,雖然賺錢很重要,但心理健康也是影響移工的重要因素,因為「健康的移工不會選擇逃跑」,雖然可以賺多一點點錢,但生活非常沒有保障,因此她希望台灣人能對這些失聯移工有更多體諒,畢竟他們賺錢工作的同時,其實也在幫忙台灣農業。

另外就是部分台灣人對移工的錯誤刻板印象。有些台灣雇主批評越南人懶散不愛加班;有位移工仲介,對於移工的工作態度依國家分門別類,比如說越南人、泰國人、印尼人如何如何之類的。其實這些背後一定有它的結構因素在,不是國別可以解釋的。若移工不靠加班費,工資並不足以糊口。不加班就活不下去,但加班過多超過壓力臨界點,就會引發失聯或罷工。所以根本原因在於工資過低,而非越南人懶散。

警察及海巡署人員

警員表示,除非上級長官有績效要求,否則一般基層員警不會想主動捉拿失聯移工,一來是失聯移工即便「違法」卻間接填補農村勞動力不足,二來則是許多失聯移工被雇主積欠薪資,被捕後員警還要幫忙處理很多後續問題,所以多數情況下,基層員警會覺得追捕移工「又累又惹人嫌」,不會主動緝拿。

這些移工被捉不是因為做壞事,而是農場主間有糾紛才挾怨檢舉,警察就算捉了也是成為報復工具,不是在解決社會問題。

另一名服務於海巡署,經常受命緝拿失聯移工的老張(化名)則認為,與其討論農業移工「違法」問題,不如先探討他們在逃跑前是否受到剝削、虐待,以及農業缺工問題能否解決,不先解決成因的話,只是一味要求第一線員警抓人,是本末倒置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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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以上現場看到的問題,本文同樣以「隱形農業大軍」這篇文章為本,整理農業缺工解決方法如下:

產業轉型,機械化,自動化

農委會表示, #移工不是萬靈丹 ,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所以農委會除了持續試辦引進農業移工外,也分別透過薪資補貼、青農培訓等方式,補足超過兩千五百人次的農業人力; 但真正要治標治本,還是得推動機械化、自動化轉型,才能提高生產效率,因為「人是永遠補不足」的,農業移工只是支撐轉型的過渡手段。

說到自動化,消費者對於機器收成都有種迷思,例如手採茶或機採茶,哪個茶葉比較好,就有爭議。若能消除消費者「人工就是好」的迷思,接受人工或機器並非決定農作物好壞的唯一因素,或許有利於自動化的推展。

外展農務服務

多數農民殷殷企盼的「合法農業移工」,與現在台灣的產業移工、家庭看護工制度不同,並非由有人力需求者直聘。在農委會正式說法中,#農業移工 被稱為 #外展農務服務 ,目的為因應農忙、農閒人力彈性需求。移工實質雇主是農會、合作社或「農業NGO(非政府組織)」,農民只需在有人力需求時才付費申請派工協助,平常不需肩負管理、照顧責任。換言之,這其實就是「派遣」版本的移工制度。

農業主喜見外展農務服務,但是同時擔心派遣移工制度不符合部分農場長期聘用需求,且屆時移工受勞基法工時規範,彈性運用上限制仍多。

合法上路後,要把非法抓光嗎?逢甲大學國際貿易系教授楊明憲說:「 #把人都抓光 #農村也會崩潰 。或許你說站在政府角度,怎麼可以放任?但市場就是存在這個需求啊!」他強調,現階段只是少量引進合法移工,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所以政府要做的, #應該是先設法讓合法移工變得好用 ,這背後包括建立一套更好的工作媒合機制、移工管理系統,然後才是給農民一段期限去輔導、登記使用, #最後才是加強查緝非法

青農培訓

農委會除了持續試辦引進外展農務服務即農業移工外,也分別透過薪資補貼、青農培訓等方式,補足超過兩千五百人次的農業人力。

素有「鳳梨王子」稱號的台南青農楊宇帆表示,農委會現階段對缺工的替代協助方案,就是找大學生、青農一起「下鄉」當替代人力,實質上就忽視了農業的技術性,能發揮的幫助畢竟有限。

楊宇帆舉例,「今天你叫鳳梨工人去採柚子,他不是沒辦法做,但他效率就是不好,因為他身體的肌群就是已經適合鳳梨了,採柚子用到的身體部位就不一樣……所以術業還是要有專攻。」他認為,目前台灣有針對特定作物的技術團隊,能一路從屏東種到南投,然後再從屏東一路採收上去,徹底解決缺工問題,農委會與其做派遣移工,不如參考專業農業團模式補足人力。


國對國聘雇

國對國聘雇,是一個常被提出來的解決方法,它可以同時解決移工被仲介剝削、人口販運等問題。像是韓國的國對國直接引進移工,這可以適用於大規模勞工現場,例如公共工程和工廠,至於家庭幫傭是一對一僱用型態,有適用上的難度。

其實勞動部也有設置「直聘中心」,不過20198月監察院調查發現,直聘中心提供的就業資訊不足、手續複雜,引進外勞的比例佔不到一成,2018年只有1%多。監察院委員王幼玲指出,「那麼多繁複的文件工作,還有要負擔的行政責任,讓雇主特別是家庭看護雇主不敢用,或很難用這個直聘中心。」勞團長期主張,政府應設立健全的直接聘僱平台,以杜絕違法仲介、收「買工費」等亂象。監察院認為,勞動部提供的資源和保障的確不足,應簡化直接聘僱流程。


五 農民穿戴輔具,可以省力及避免運動傷害

農業人口老化、勞動力不足幾乎是世界性問題。因此如何透過創新科技,研發具省時、省工、省力的智慧機具,也是各國解決農業缺工,改善農民職業傷害的目標之一。

舉例來說,日本農林水產省為了因應農村高齡化,特別訂定善用機器人與穿戴式動力機具策略。除了解決缺工,也改善日本農民的職業傷害。

因應智慧農業的發展,這幾年也有大學團隊投入研發,包括為果農研發設計穿戴式省力機具,以及水蓮種植、採收與清洗機具的開發,還有自走式的噴灑車。除了為農民開創新的工作模式,也可以吸引年輕族群進入農業。

在「農業遇缺工困境,智慧農業新型態|鋼鐵農夫|公視 #獨立特派員 第788集 20230215」影片裡,動力服,又稱動力外骨骼,農民穿戴它可以省力、避免運動傷害、舒緩農業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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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農業老化、缺工問題,目前的解決方法:產業轉型,機械化,自動化;外展農務服務;青農培訓,國對國聘雇移工。把移工當作自己在外面打拼、留學或遊學的孩子,好好對待,加上前面提到的解決方法,自能同時改善農業缺工及失聯移工問題。


參考資料:


新新聞》為什麼越南工人愛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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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運及失聯移工:假觀光真打工,突顯農業缺工問題

假觀光真打工 南投專勤隊查獲非法採茶工

最近是南投冬茶採收季節,茶業產區也再上演缺工搶人。南投縣專勤隊日前查獲27名外籍人士非法打工。其中有逃逸外勞,也有以觀光或探親名義,特定來台採茶。茶農坦承僱用外籍人士非法打工,也呼籲政府重視農業缺工問題。

位在竹山大鞍的鐵皮工寮,裡面就藏了27名非法外籍人士,都是茶農請來準備採茶的,遭專勤隊一舉查獲。

==南投縣專勤隊副隊長 吳國熏== 雇主就是茶場老闆 因為採茶期間比較缺工 所以他就招募 大量外來(籍)人士(非法打工)

移民署南投專勤隊指出,今年度在茶產區查獲的非法外籍打工,大部分都是逃逸外勞,或是以探親為名義的大陸人士,少數是以觀光名義非法打工。茶農則是指出,最近是冬茶的採收期,不僅缺採茶工,製茶師也是到處在搶人。

==茶農 李慶男== 春茶的時候 大家都一起(採收) 茶葉生長期間 都是一起的 (茶葉)一起長大 所以都是一起(同時)採 現在都是中高低海拔 通通一起採 所以很需要人工呀

細心翻攪茶葉,每3個小時就得重複一次,製茶工序繁複又辛苦,如果採茶更得持續好幾個小時工作,年輕人不願投入,加上農村的人口老化及外流,每到產季就會大缺工,為了維持品質,農民坦承,僱用非法打工是事實。

==鹿谷凍頂茶葉生產合作社理事主席 康峻瑜== (非法打工)會威脅茶農老闆 一定要給他們採 不然你的茶也採不完 就要放著變老 放著變韌 (你不採)茶農損失更重

==南投縣農業處長 陳瑞慶== 希望能結合 在地閒置人力 因為我們也看到農村 面臨到就是老年化的問題

農業缺工,產季有錢搶不到人,最後走上僱用外籍人士非法打工。南投縣府表示,目前雖然在中寮試辦農業耕新團,不過只招募三十人,無法滿足農業人力需求,也成為農民難解的頭痛問題。

公視,林健生 南投報導

延伸閱讀:假觀光真打工!越南婦:一趟採茶賺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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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選美皇后嫁來台變YouTuber 竟高調拍片宣傳非法農工集團

20220718蘋果報導

越南籍男子阿伸(化名)5年前入境後,逾期滯留從事非法農工,還聯繫原本在台合法的移工親友逃離原本的工廠,由他仲介到農地打工,由於阿伸不收取仲介費,從越南結婚來台、已歸化我國籍的YouTube網紅「選美皇后珮珮」得知後,免費幫他拍片宣傳。移民署循線逮捕阿伸,查獲珮珮及9名非法移工、7名非法雇主,佩佩聲稱不知在影片中宣傳非法工作管道可能觸法,非常後悔。全案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移》請地方政府勞工局裁處。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專勤隊表示,越南籍男子阿伸(36歲)2018年以探親名義入境來台,但阿伸的家人回越南後,阿伸卻滯留在雲林一帶非法從事農工,平均月收入新臺幣3萬元。

在臺非法打工一段時間後,阿伸竟開始聯繫在臺合法的移工親友,包括哥哥、堂哥等人,邀約一起非法打工、分擔房租,還擴展版圖到其他縣市工作,組成「非法仲介農工集團」。

仲介區域廣泛,從高雄至雲林都有,近期工作集中於雲林地區從事採收高麗菜、玉米、青蔥、施肥及噴灑農藥等勞務。

阿伸表示,他因為家境清寒能理解在外打工的辛苦,不向來應徵工作的移工收取仲介費用。從越南結婚來臺已歸化我國籍的YouTube頻道網紅「選美皇后珮珮」得知此消息後,竟然主動聯繫阿伸並熱心表示願意幫忙拍片宣傳,讓更多人可以加入阿伸的農工團隊,甚至請台籍的非法雇主在高麗菜田配合演出,移民署幹員嘆說:「行徑高調,令人瞠目結舌!」

移民署高雄專勤隊查獲阿伸及7名非法雇主及9名非法移工,並通知越南網紅珮珮(45歲)到案說明。

珮珮表示已結婚來臺逾20年,在越南時曾參加選美皇后比賽得名,小有名氣,因而在臺經營YouTube頻道,因緣際會得知阿伸有工作管道可免費提供仲介服務,就決定免費前往拍片助陣,並在影片中宣傳非法工作管道,珮珮說她不知此舉誤觸法令,深感悔悟。

高雄市專勤隊隊長趙志成表示,僱用來路不明的外來人口非法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可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非法仲介外國人工作最高可處新臺幣50萬元。(地方中心王勇超/高雄報導)



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公司治理:再度折翼的遠東航空


利令智昏。

1970年代遠東航空是台灣國內航線的龍頭老大。2000年崔湧接任董事長,遠航開始不務正業,轉投資各項事業,接著股票下市,公司資產被掏空。股市名人賈金主,以及也是以「遠東」為名的遠東集團,曾經投資遠東航空,後來這些投資有去無回。2008年遠東航空宣布因經營高層掏空公司資產,欠缺資金而停飛。

後來張剛維入主遠航,2011年重新營運。張剛維本身就是一個爭議人物,緋聞花邊不斷。我很難想像張會把遠航經營得很好。

2008年遠航停飛後,我曾經在復興班機上看到松山機場數架遠航飛機,寂寞的停在機坪上,彷彿在無言的抗議著。這次遠航飛機又再次停飛。

附帶一提,2008年復興航空台北台南不到千元就可飛一趟,起因於高鐵通車,復興為了要打敗高鐵,推出不到千元機票,最後還是不敵高鐵,稍後台北台南航班停飛至今。

關鍵字:公司治理 違法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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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違法解僱 北市府將提報張綱維限制出國

2019-12-12 15:26中央社 台北12日電

遠東航空因長期營運虧損,13日起停止一切飛航營運,但未於60天前提報,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台北市勞動局賴香伶表示,將提報勞動部限制負責人張綱維出國。

勞動局資料指出,遠航投保勞保員工約1000人。賴香伶說,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2條規定,僱用勞工人數在200人以上、積欠全體被解僱勞工總金額達2000萬元者,可限制出國。

她說,此案將提報勞動部,由中央主管機關函請出國管理機關禁止遠東航空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

勞動局就業安全科長施貞夙表示,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規定,業者須於停業前60天向事業主管機關提報計畫,包括解僱理由、解僱部門、解僱日期、解僱人數、解僱對象選定標準、資遣費計算方式及輔導轉業方案等,遠航未提報已違法,可罰1050萬元。

施貞夙說,目前聯繫不上張綱維,下一步將要求遠東提陳述意見,以及10天內與勞方協商,當行政程序走完,資方仍置之不理時,將進入勞資爭議管道。

遠東航空今天在官網公告,配合系統維護,訂位購票功能暫停服務,而發言人盧紀融也證實,遠航因長期營運虧損,資金籌措困難,13日起停止一切飛航營運。

遠航公告指出,為保障權益,公告視為資遣通知,所有人員在職日為20191213日,人事單位會印發服務證明及退保文件,以利人員申請失業給付。


2019年9月30日 星期一

空中大學「智慧財產權法」 補充教材(專利法)2023年5月版

本補充教材適用於空大(空專)學生、一般生、專班生、「法學基礎」學分學程。


【發明專利申請書範例】
申請書裡面的附送書件有: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


【選營業秘密,還是選專利?】
曾有科技業界資深法務長公開表示:在科技界,雖然每間公司用營業秘密與專利保護智慧財產的比例都不太一樣,但大體上都是營業秘密多於專利。
記得看過台積電的報導,營業秘密和專利是9:1

實驗失敗的數據資料也是有價值的,它可以告訴競爭對手不用研發進而縮短研發時程。


【看日劇輕鬆了解專利師】
動感拉丁風的洗腦神曲,古坂大魔王就是唱pineapple pen那位。這部日劇講的是專利師,不曾有過的主題。
日本的 #弁理士 對應於台灣的「專利師」,#特許 就是「發明專利」,#実用新案 就是「新型專利」,#意匠 就是「設計專利」。


【專利審查的三部曲:程序、形式與實質審查】


【圖解: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
專利的實體審查3要件: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
資料來源:
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專利三要件你了解多少?
《圖解專利法》(增訂第3版),五南出版


【專利基礎知識與申請實務 - 專訪詠晟專利事務所 胡書慈專利師】


【一案兩請的例子:全家便利商店的自動咖啡機】
本新型之主要目的係在提供一種自動咖啡機及控制方法,其主要係改進以往便利商店沖泡出的拿鐵咖啡口感不佳的問題,利用調整咖啡與牛奶流出的順序,讓沖泡出的拿鐵咖啡可以混合的更均勻,也不需要花費多餘人力攪拌拿鐵咖啡使其更均勻,達到改善拿鐵咖啡的口感以及節省人力的功效。

M574458號新型專利「自動咖啡機」
該案為一案兩請:備註 相同的創作已於同日申請發明專利


【申請專利的策略:新型專利的長短處】
美國、英國及加拿大沒有新型專利制度。新型專利具有與發明專利不同的特性,例如:(1)保護的標的通常是中小企業為保護其地區性的產業;(2)可能對進步性的要求較低;(3)保護期間較短;(4)可能不需經過實質審查即可取得權利;(5)審查時間較短;(6)申請新型專利所需費用較少;(7)有些國家會限制請求項的項數等等。

長處:核准快、費用便宜、增加學校學生實績。
短處:權利行使受限制、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制度相對不利權利人、缺陷補救難度高、形象不佳


【專利之更正】
專利的更正,指的是專利權人於專利申請案核准公告取得專利權之後,對於專利說明書、圖式及申請專利範圍進行修改的程序。因為專利權所界定的權利範圍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因而專利法有規定不能讓專利權人依據其自身意思進行任何的修改,試想一下,原本你以為某一專利權的專利範圍是A+1,並著手針對A+1作迴避設計,結果後來因為專利權人的更正,將專利範圍擴大為A+2,是不是會有相當不公平的感覺?

依據專利法第67條的規定,更正的申請,需符合以下三個要件,方才能予以核准(題外話:雖然要件清楚明白的寫在那裡,但更正申請的審查,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要件一:限於四個更正事項,包括請求項之刪除、申請專利範圍之減縮、誤記或誤譯之訂正及不明瞭記載之釋明

要件二:不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誤譯之訂正,不得超出申請時外文本所揭露之範圍)

要件三:不得實質擴大或變更公告時之申請專利範圍

資料來源:專利之圖式的量測比例,可以作為更正之依據嗎?


【專利之修正VS更正】
專利「修正」,係為專利申請階段,於官方審查意見函所指出專利說明書的錯誤之處所為的修改,進而修正專利說明書的形式及實體上缺陷,據以爭取專利最大核准專利範圍。而所謂專利「更正」係申請人於已獲准的專利說明書的專利要件所為的修改,進而更正該專利的實體缺陷,常運用於被舉發階段的防衛手段。因此,專利修正係於專利申請階段提出,而專利更正係於專利獲准後專利權維持階段提出。 

專利修正,除誤譯之訂正外,不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專利法第43條第2項)。而專利更正,除誤譯之訂正外,不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專利法第67條第2項),且不得實質擴大或變更公告時之申請專利範圍(專利法第67條第4項)因此,因「更正」牽動專利權人、大眾之間的權益很深,故「更正」的審查上會較「修正」為嚴謹。

修正的動機係於官方審查時所發出該申請案的審查意見函中指出該申請案的專利說明書形式、實體要件的缺陷,據以提供申請人或代理人作修正說明書的參考。因此,修正專利說明書在於向官方爭取最大核准專利範圍。

而更正動機,係於專利於專利公告後存續維護階段,即公眾審查階段,任何人(舉發人)只要發現某個專利所核准的專利範圍不合理,可檢附證據向專利主管機關-智慧財產局提起專利舉發,而被舉發人可視舉發人的證據情況,適當地作更正專利範圍處置,以避免被撤銷其專利權。因此,更正專利說明書在於專利舉發程序中,常作為被舉人的防衛手段。

資料來源:淺談專利『修正』與『更正』


【設計專利的優缺點】
優點:保護期限長、權利穩定、侵權判斷容易。
缺點:申請上需符合所謂的「一設計一申請原則」、「優惠期及優先權期限短」。


【專屬授權之後,卻因忘記繳納維護費而失效,使得被授權方受有損失,法院一審認為專利權人須賠償】
沒交專利費日本行銷付之流水 中國醫判賠生技公司200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 年度智字第 7 號民事判決
2022-07-09 08:45 聯合報/ 記者
興櫃生技公司綠茵8年前和中國醫藥大學簽約,經技術移轉取得瓜科血糖調控食品專利,後中國醫未續費導致日本專利失效,綠茵控訴權利金損失、赴日行銷費付之流水求償500多萬元,中國醫則認為是對方自己商業損失卻轉嫁給他們,法院審酌契約後,判中國醫應給付綠茵200萬元,可上訴。


【副廠末日?智慧財產法院認定副廠零件侵害專利權】
設計專利將發揮核爆級威力,把特有的設計申請專利之後,副廠沒得玩。


【擬新增「維修免責條款」,陷國際形象、保護產業兩難】
智慧局2021年3月15日與汽車售後服務(AM )業者、國際車廠代表及學者召開會議,討論台灣是否應增設「維修免責條款」。智慧局強調,對該條款無既定立場,但也陷入保護國內AM產業及延續台灣在國際智財優良形象的兩難之中,將持續召開會議再做評估。

智慧局副局長廖承威解釋,維修免責條款是指在進行維修行為時,可以免於侵權行為。也就是說維修免責條款,得以排除於設計專利權之效力。本會議緣起於國內一家專門製作賓士車大燈的AM業者被賓士提告侵權,因此判賠3,000萬元。

支持新增「維修免責條款」理由之一是維護消費者權益,如果沒有副廠零件可供選擇,廣大消費者的權益就會受損。反對者主張專利法第1條的立法目的,並無維護消費者權益。目前專利法已有藥品試驗免責的相關規定,廣義的去想,這也是考量消費者權益。

國際維修免責條款 立法趨勢與觀察
沒想到連德國都鬆了,長知識。



【政府採購委外製作紀念品應注意問題】
2022/04/19 股東會紀念品爆抄襲 中鋼:已取得新型專利證書
中鋼公司昨天宣布111年股東會紀念品為「精緻鈦ONE戶外型環保餐具」,社群網路有設計品牌貼文指針對某上市上櫃公司的股東禮品,幾乎「整碗端掉」其產品設計、文案、使用方式與體驗。中鋼公司今天回應,在相關產品設計於專利的引用上,經承製廠商鑫科公司提供專利師事務所提出專利分析報告,並出具無侵害其他專利報告書,且這項股東會紀念品已於今年2月取得新型專利證書。

評:取得新型專利證書不一定代表什麼,因為新型專利只有經過形式審查,在新穎性與進步性等專利要件上,是沒有經過審查的,白話就是,那一張新型專利證書的有效性也是可受質疑的。
自己有取得專利(尤其是新型專利),不代表不會侵害到他人的專利。專利權是一種排他權而非實施權,專利沒辦法防禦自己產品不被告的功能。所以該廠商除了提到自有專利外,應該要強調的是自己的產品本身並未侵害到源源鋼藝的新型專利。


【專利法102106108年修正重點】

專利法沒有刑事責任,因為侵害專利不會使社會大眾受害。

102
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12901  號令修正公布第 324197116159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現行專利法雖甫完成修正並於今年11日施行,全新的現行專利法施行僅5個月,立法院隨即於531日三讀通過專利法再修正案,並於611日由總統以華總一義字第10200112901號令公布,並自613日施行。
專利法再修正案修正的條文為第32條、第41條、第97條、第116條及第195條,重點如下:
(1) 新專利法第32條規定允許申請人就同一創作同時申請發明及新型專利,且於發明核准前若選擇發明,則新型專利權自發明專利公告之日消滅,形成專利權接續,也就是一案兩請採接力式權利接續制度。
(2) 新專利法第41條第3項增列關於一案兩請,於新型取得專利權後,僅能在發明公開之請求補償金及行使新型專利權間擇一主張。
(3) 新專利法第97條恢復可酌定損害額以上的賠償,惟不得超過已證明損害額之3倍的規定。
(4) 新專利法第116條規定,新型專利權人行使權利時,未提示技術報告,不得進行警告。
(5) 新專利法第195條第2項規定,本法中華民國102531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106
一、擴大專利優惠期之適用。(修正條文第22條及第122條)

二、配套修正先使用權之規定。(修正條文第59條及第142條)

三、增訂過渡條款。(修正條文第157條之1
延伸閱讀:

奔向TPP!台灣專利法的修法動向()-擴大專利優惠期制度:https://www.proguidescreen.com/?p=6834


108
立法院於今(16)日通過「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設計專利權保護期間由12年延長為15年,有助我國設計產業發展;鬆綁發明及新型專利核准審定之分割限制;並可提升專利救濟案件的審查效能,建立更完善的專利保護制度。

為配合法規鬆綁,因應國際規範調整及完備專利審查實務,智慧局提出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071227日行政院會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本次修正條文共計17條,修正重點如下:

一、擴大核准審定後分割之適用範圍及期限
現行規定限於發明專利核准審定後30日始可分割,此次放寬發明專利申請案於初審核准審定書或再審查核准審定書送達後3個月內得申請分割;另擴大新型專利亦得適用之。

二、提升舉發審查效能
為避免舉發程序中,雙方當事人不斷補提理由、證據或提出更正,因而延宕審查,此次修正舉發人應於三個月內補提理由,逾期不予審酌;另亦配套規定舉發案件審查期間,專利權人得申請更正之期間。

三、修正新型得申請更正案之期間及審查方式
因新型專利未經實質審查,為避免新型專利權利範圍可事後透過更正任意更動,從而影響第三人權益,修正新型專利得申請更正之時間點,且由目前形式審查改採實質審查。

四、設計專利權期限12年延長為15
參考工業設計海牙協定之設計專利權期限為15年,強化對設計專利權之保護,將設計專利權期間由12年延長為15年,有助我國設計產業之發展。

五、解決專利檔案儲存空間不足之困擾
依現行規定專利檔案須永久保存,已累計高達210多萬件檔案,也造成須不斷擴增檔案儲存空間之嚴重問題,爰參考國際規範修正為分類定期保存,無保存價值者可定期銷燬,以解決檔案儲存空間不足之困境。

智慧局透過此次修法落實法規鬆綁,提升專利審查效能,有利企業專利布局並促進台灣工業設計之發展,未來也將積極加強宣導,使民眾瞭解本次修法之內容。

延伸閱讀:
108年專利法修正之修法重點介紹


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法學基礎」學分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