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22年11月13日 星期日

純文字版,轉型正義基礎研習班 - 課程明細

轉型正義基礎研習班


另一展覽是轉型正義藝術,今天是最後一天,有很多年輕人去看及留言。有一畫作裡面有公文書,我覺得這可以當作應用文、歷史教材還有荒謬。公文書的大致情境是承辦人覺得被告情節不大,所以裁定感化三年,可是自己做成的裁定還要給蔣公看,蔣公看完後就覺得判太輕惹拿回去嚴格看看,承辦人於是改為死刑。荒謬的地方是這裁定不是法院做成而是國防部做成;蔣公是總統卻可以操控司法程序。希望這樣的歷史不再發生。#回到判決的那一天陳武鎮藝術創作展



鹿窟事件紀念碑。

【爬坡訓練,Level7】

中級陡坡(10~14%):1.06 公里

爬坡訓練,Level7,舊莊街,get.最高點在鹿窟事件紀念埤、南港石碇交界。路上有茶莊。這個爬坡有難度。

鹿窟事件,很多無辜民眾被刑求被傷害。 坦誠面對歷史,大家才能快意前行。#bike #bicycle #escape3 #轉型正義  @ 鹿窟事件紀念碑



很多德國電影在做轉型正義的題材,像是帝國毀滅、帝國大審判、謊言迷宮,及大審判家(或譯為;国家反抗者弗里茨·鲍尔)。這很不容易,因為要揭發父輩或祖父輩不堪的一面。德國轉型正義是花了漫長的時間,因為1950年代瀰漫著大和解氣氛,並力求經濟成長。可是在追求經濟成長的過程中,很多人心裡「卡卡」的,心理不踏實好像少了甚麼。為了要打消「卡卡」的心理障礙,德國開始進行轉型正義:「遲了,但還不至於太遲」(Spät. Aber nicht zu spät!)。德國人知道,坦承面對歷史,大家才能快意前行。

大審判家裡有段對話大致意思是這樣;

問:我們德國不是已經有憲法可以保障人民權利自由?

答:憲法或法律都是人規定的,今天可以規定主文,明天可以規定附加條款。重要的是如何落實,讓人們生活在憲法裡所說的自由民主的環境裡。#轉型正義



被控助納粹謀殺,101歲前集中營警衛遭判5年徒刑。#轉型正義



【德國企業、兩代間的轉型正義】

Roland Berger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的創辦人Roland Berger,最近發現老爸的黑歷史。親戚告訴他說,他老爸在納粹時期是異議分子,曾被納粹關在集中營。德國報紙揭發,實際上他老爸是依附納粹政權而獲利,稍後與納粹起衝突的原因是非法囤積雜貨,及大筆費用翻修在維也納的別墅,這別墅是從猶太人沒收得來。

Roland Berger基金會每年頒發人類尊嚴獎,但在10月21日宣布將推遲到明年。今年的獲獎者是波蘭的人權活動家和德國的反種族主義倡議人士,他們都表示將拒絕獲獎。



第2次看感覺更深,像是轉型正義、女主角在生命中最後一刻經男主角提問才幡然悔悟。上映的時候剛好是金融大海嘯,有人借用概念創造「我願為你解盤」標語。裡面演員在德國影視劇常看到,很高興看到現已離世的Bruno Ganz老爺爺。 #netflix #為愛朗讀



德國進行東德時期轉型正義,打開檔案,讓受害者知道告密者是誰,以及受害者加害者進行對話,這是必須要做的。

「我們對極權專政了解越多,越知道如何打造民主政治。」Je besser wit Diktatur begreifen,umso besser können wir Demokratie gestalten.

#轉型正義 #東德史塔西名言我們無所不在


「鄰人」一書

想到小說及同名電影 #莎拉的鑰匙 ,自稱受害者的,往往是加害者。德國人從沒明言要求當地人殺害猶太人,而是當地人過度揣摩。

從耶穌被釘上十字架起,#反猶主義 由此而生。猶太教認為耶穌只是一個人,基督教認為耶穌是唯一的救世主,因此基督教排他性很高,包括對於猶太人及同性戀的排他態度。

預防方法:面對真相,不要忘記 #歷史。

二戰時,一座波蘭小鎮的居民曾屠殺猶太人,劊子手是當地數世代情誼的老友與鄰居。近代啟蒙的理性與進步根本不存在,#反猶情結 仍宰制一切。

對波蘭人來說屠殺猶太人,一舉三得:抒發中世紀以來的反猶情結,掠奪猶太人財物,討好德國人。

#鄰人 #轉型正義 #neighbors #Poland #Jewish



贈人以言,尤勝金玉。#歷史 #轉型正義

Quote 有一回楊逵被允許稍事休息,因為累極,站在樹下半睡半醒,有一位警備總部的陪審「米上校」,輕輕從背後拍了拍他,只說一句「你有甘地的風度」就走了。

楊翠指出,後來楊逵被轉到軍法處,有兩個朋友也從保密局被送到軍法處,「米上校」託他們向楊逵傳話,說自己也正被關在保密局,將以「洩露情報」罪名被槍斃。

楊翠強調,在威權統治時期,受害的人民,不分族群、階級、性別,也不分政治意識型態、政黨派系,黨政軍特「自己人」被抓被殺被關非常多,以目前掌握的已申請補償基金會的補償案件 9千多人來計算,軍籍人士佔了15-18%。

然而,還有很多人未曾提出申請,許多外省來台軍人,因為在台灣沒有親人,因而沒有計算在裡面。



【第三帝國藝術家】

納粹戰敗後大家都關注納粹法律人的戰後生活,因為納粹很喜歡法律人,法律人擔任滅絕部隊的指揮官,Otto Rasch有法律及政治經濟雙博士被稱為"Dr Dr Rasch"。這篇文章是我第一次看到探討藝術家的戰後生活。幾乎所有受納粹青睞的藝術家在戰後都繼續工作並獲得豐厚的報酬,或是在大學教書。這些藝術家對納粹期間所為都沒有感到懊悔,而是辯護說自己需要納粹批准才能工作養家活口。



引用內文是「終審判處最多死刑的前10位軍法官」、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2021年2月20日 #臺灣的壓迫體制參與者有誰? 

也許可以來看看這些數據。根據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最新的統計資料,有10位軍法官在威權統治時期判處大量的死刑,他們依序是:殷敬文、彭國壎、范明、周咸慶、王名馴、邢炎初、鄭有齡、甘勵行、陳慶粹、解寄寒。從資料庫上萬筆軍事審判案件中,終審判處死刑者共達1,153人。就在資料庫上線…… 顯示更多

被壓迫的人,有權知道是誰壓迫他。不義就是不義,不忌諱把加害者的名字說出來,名字曝光,加害者才會面對自己的責任,真相也才有可能釐清。

德國進行東德時期轉型正義,打開檔案,曾受僱於史塔西的特工,或是打小報告的線民,其姓名和化名,檔案局都不做任何處理;也就是說,受害者查閱自己的案底時,這些加害者的名字會自然曝光。

「我們對極權專政了解越多,越知道如何打造民主政治。」



引用內文是「當犯行是奉上級命令時——拉德布鲁赫公式援引」

Gustav Radbruch拉德布鲁赫在1932年認為:「法官應犧牲個人法感情,只需要問何者是法,而不需問法是否正確」 。戰後他卻認為法實證主義有其不合法之處,而提出「Radbruch判斷公式」,去檢驗他曾服膺的納粹法律與柏林圍牆衛兵射殺難民案:「實定的法律與正義之間的矛盾現象,已經達到一種無法令人忍受的程度時,該法律方屬不正之法,而必須向正義讓步」 。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曾經以法學理論為納粹恐怖統治背書──甚至以實際行動充當法西斯劊子手的法學教授﹑法官﹑檢察官等法律人非僅未受到追懲,而且絕大部分繼續留在並且控制著聯邦德國的法學界和司法界。在此情況下,法律人和納粹主義間的關係,長期成為研究的禁忌,歷史的真象受到扭曲:德國法律人竟從納粹同路人和幫兇,一變而為其被害人 。Welzel在1944年認為刑法所保護的價值是「對民族、國家和領導的忠誠,對於國家權力的服從,以及備戰」。戰後卻馬上變成「對他人之生命、健康、自由和財產的尊重」 。同時法學界充斥著「法實証主義」(Rechtspositivismus),其經常強調法律就是法律,「惡法亦法」。



quote在威權時期的大法官解釋中,其中最讓人詬病的 #釋字129號 ,其背景事實係國府撤退來台前的兒童,因參加匪偽兒童團,而在來台灣20年後遭到國防部以參加叛亂組織罪處刑。於是,監察院函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這群人當時參加匪偽組織時未滿14歲,屬無責任能力不罰的兒童,且在來台後未再發現有為匪活動情事,自無證據認為他們的叛亂行為仍在繼續狀態中。大法官在1970年作出釋字第129號解釋,認為這群當時的兒童來台灣後未經自首,亦無其他事實證明其確已脫離,可見他們在成年後仍然繼續參與叛亂組織,仍有懲治叛亂條例的適用。

早在1956年作成的 #釋字第68號,大法官就用此思考將1949年施行的《懲治叛亂條例》溯及既往地適用在法律生效前的參與叛亂組織行為,以致即便無法證明被告是否在法律施行後繼續參與叛亂,但仍可對之施用該特別重典。

然而,這兩號解釋在法理上根本 #違反無罪推定和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治精神 ,且根本不符合基本人性,就連孩童時期的「過錯」也不放過。

可惜的是,司法院以維護審判獨立的理由,拒絕將當時參與解釋的評議過程公開。暫且不論,評議保密與獨立審判的因果關聯性究竟如何,一般合議審判繼續保留評議祕密,尚有其理。但對於構成司法犯罪的法官,尤其對於轉型正義實現具有重大指標影響的枉法行為,縱使礙於追訴時效已經消滅,或審判者個人已經離世,而無法再調取評議紀錄進行追訴,卻絕對有必要讓後人了解作成枉法解釋的評議過程,才能讓後人記取教訓,不論誰在執政,逢迎統治者的審判行為就是枉法犯罪;堅持正義法理的審判者,就是值得敬仰的人格典範(如在釋字129號勇於提出不同意見的林紀東大法官)。

#轉型正義 #歷史



Quote智利。奧羅茲柯在2017年完成 #親密正義(Adriana’s Pact)一片;隔年在「臺灣國際紀錄片影展」放映後,引發討論。或許因為台灣的 #轉型正義 仍停留在訴說「被害者」的故事, #加害者難以現形 ,更別說由自己的親人揭露,台灣觀眾對這位年輕導演談論轉型正義的方式很是吃驚。

「 #我的阿姨不是無辜的 ,她應該面對司法」,最後一場放映結束後,奧羅茲科接受我們採訪時平靜地解釋敢於拍攝、製作這部紀錄片的原因,即是「這段歷史不應該被隱瞞」。問她是否想要達到心中的正義時,她依然是淡然的語氣:「我不知道這影片是不是能爭取到正義,但它可以成為一個刺激人們思考的存在,讓智利人可以審視這段歷史,我想這就是我追求到的正義。」

仍有許多 #智利人 懷念並且肯定 #皮諾契政權 ,因為他解決了經濟混亂,維持了「國家安定」——即使這樣的混亂是美國與右翼所策動,而「安定」也是由美國主導政變而來。

美國長期在經濟上剝削拉丁美洲。到了1960年代智利不僅經濟資源因此流失,還被迫向美國借錢,成為美國最大債權國。於是,當左翼推派的阿葉德(Salvador Isabelino Allende Gossens)於1970年成功成為首任民選總統、建立智利第一個左派民主政權後,便大力推行土地改革,將重要事業和礦產國有化,並執行社會福利等改革。但這些舉措牴觸了美國國家利益,美國總統尼克森便對中央情報局下了指示:「把智利經濟搞垮,讓阿葉德上不了台,上了台也要趕下來。」

1970年代拉丁美洲的鎮壓顯示了國家的迫害,讓身體失蹤、讓國民消失,...只要國民一直處於失蹤狀態,那麼軍方就勝利,得以維持其統治權力,「國民的失蹤展現了變態的殘暴與極權統治」。

到了2018年,政變45週年時,智利記憶與人權博物館館長埃斯特韋茲(Francisco Javier Estevez)卻表示,智利人皮諾契的認同度似乎慢慢淡化:「人們已普遍認識到,在獨裁統治時期,基本人權遭到了系統和殘酷的侵犯。」

「如果我們往更多真相,而不是有罪不罰的方向邁進,那麼最終可能的結果才是和解。」埃斯特韋茲表示:「但如果沒有正義,沒有真理,也就不可能做到和睦相處。」

這一代年輕的智利人對過去並無所知,是因為拍片,才逐漸瞭解過去那段黑暗,也才知道家人的欺瞞。對她來說,智利意識形態之所以破碎,就是那些不願意面對歷史的大人花很多時間捏造事實,加上皮諾契的人馬還在政界陰魂不散。

「我是在拯救我們的歷史,我們的記憶。」奧羅茲柯說這部紀錄片的政治目的,是為了 #抗拒遺忘 ,「對我來說, #遺忘是一種怯懦和防禦機制的巨大作為,為了生存,不論政府機關或人們都處在沈默的默契中,而這種默契影響至今。」



思考歷史需要餘裕,不能思考歷史的人,註定只能繼續看著短期利益,讓自己陷入萬劫不復中。



如果不處理過去的問題,未來必將重演。

「像第三帝國這樣的不法國家,根本就不具有對它犯下叛國罪的資格。」此後,納粹政體是一種「不法國家」,遂成為德國法界共識。而德國刑法對於叛國罪的規定,也強調只有背叛「合憲體制」時才構成罪名,因此只有自由民主的法治國,才是必須效忠的國家。

這個判決進一步探索了這個概念:倘若國家違憲,則起義公民不只不會叛國,還具有抵抗權。鮑爾認為,當國家侵害人權及人性普遍價值時,公民有權抵抗,以捍衛人性。

另外鮑爾也確定逃亡作為抵抗權的一種:「移出一個暴政國家,就是抵抗。」這個說法,相當程度上也影響了今日德國社會對於來自中東尋求政治庇護者的思考。

#歷史 #轉型正義



促轉會|不是自己寫的日記 _9分鐘版|紀錄片



Quote「退休」後的特務們去了哪?

除了解開二二八事件中的情治組織、化名之謎,林正慧也考察比對大量檔案,循線追索事件落幕後,這些特務們去了哪?做了什麼?是否仍以不同身分潛伏,扮演威權領袖的耳目?

她將曾參與二二八事件的特務整理成一份名單,蒐集各種史料,為每個名字建構「履歷」──包括這些特務的掩職與轉職。「掩職」指的是在職期間檯面上的公開職務,藉此掩護特務身分;「轉職」則是他們脫離情治機關以後的生涯發展。

林正慧表示,常見的掩職,一是縣市政府、省政府的各層級公務員, #戰後情治人員普遍會以政府機關來掩職。#另一大宗則是媒體業,這或許是因為記者調查訪問的工作性質與情報員相近,方便掩護任務。例如:1947 年林頂立籌辦的《全民日報》,旗下許多記者都是保密局的通訊員。換句話說,整家報社幾可看成是情治單位的掩體。

特務群體的轉職,則顯得相當多元,舉凡國大代表、縣市首長、議員、警察局長、報社發行人、戲院老闆、宗教領袖,各行各業都能見到他們的身影。

「你會忽然發現,這些人就存在我們的生活周遭。」林正慧指著林頂立的名字說道:「1972 年的報紙還把他列入『最有影響力的 280 位臺灣企業領袖』,誰會想到他在二二八事件裡是這樣一個重要角色?」 #轉型正義



「有些人說不要一再去撕裂傷口,可是,有的時候,傷口就是要打開才能復原。」

「我們檔案局不是為受害者尋仇,也不是在清算加害者,而是把真相和責任釐清,開啟和解的可能性」

在威權政治的深層結構,公務員與情治機關難免有一定的連動,有時還身兼警察國家的打手,當政府轉型成民主後,倘若無法就公職人員的責任有所釐清,人民將無從信任政府。因此,史塔西檔案局當初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清查前東德公務員和史塔西的關係,積極重建人民對政府的信心。

《史塔西檔案法》明定,各政府機關主管,得向檔案局提出詢問,要求釐清轄下軍人、公務員、法官、議員、選務人員,在東德時期與情治機關的關係,另外,受僱於國家運動代表隊、媒體、醫院等公共機關的員工,也適用辦理。如果檔案局發現其中某些人確實是線民,比如曾定期向史塔西報告同事的行蹤,或擔任監視同學和打小報告的職業學生,那麼檔案局就會出具報告,提供他們與史塔西合作的時間長短、方式、以及當年被吸收為線民的背景,供各單位主管參考。

威權體制和民主政府同樣有情治單位,監聽手法大同小異,但目的可能是南轅北轍:「獨裁國家的秘密警察,是用侵害人權的手段來維繫黨國統治,反之,民主國家的情治單位是人權的守護者 ,媒體和大眾應該對這一點有所警覺。」 

即便國家已經走在民主化的道路上,政壇卻充滿對立,每到選前就有人捕風捉影,指控政敵是過去的抓耙仔,被指控的人也急忙撇清,社會充滿不信任感。這樣的情形不只在台灣,在中東歐的前共產國家也很普遍。楊恩認為,這可能與這些國家沒有真誠面對威權遺緒有關。 

「情治檔案如果繼續由少數人把持,很容易被拿來作為打壓異己的工具,唯有讓檔案開放,真相大白,社會才不會受過去的仇恨所困。」楊恩舉波蘭等東歐國家為例指出,在共黨情治檔案還沒解禁前,社會上到處是流言和陰謀論,被指控的人也只能辯解,很難把事情交代清楚,「直到幾年前檔案解禁,民眾把謠言和真相分清楚,信賴感才慢慢取代原本的對立。」

#歷史 #轉型正義



戰後德國,無法徹底解職納粹司法幫凶的司法人員,德國民主為此吃了不少悶虧。因為獨裁時期殘留下來司法人員在二戰後仍秉持獨裁時期的訓練與思考做裁決,傷害民主與人權。

東德政權倒了之後,他們記取教訓,解職所有東德政權下的司法人員,不讓東德獨裁政權下的司法人員傷害民主人權,制定了所有司法人員必須全部解職的新制,重新招聘。



【上報人物】讓我卸下沉重十字架──揭開爺爺的白色恐怖祕密 尹若宇(上)

#海軍白色恐怖事件 #轉型正義。關於歌詞中的「新海軍」一詞,普遍認為指的是桂永清的中央海軍訓練團所訓練之人力[3],加以在1950年代桂永清肅清海軍後,已沒有其他派系組成的海軍[4]。1949年大陸易幟前後,共有81艘艦艇與3,400餘名官兵叛逃,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其中以重慶艦投共為最鉅。而帶領重慶艦投共的艦長鄧兆祥曾任閩系海軍的馬尾海軍學校訓育主任,因此桂永清以肅清匪諜為名義,將海軍中的閩系成員整肅。據中華民國海軍總司令部的統計,至少有1,196海軍官兵因此事遭受拘禁,失蹤及遭處死人數無法統計。[5]



spät,aber nicht zu spät.

2013年德國大街小巷出現這樣的海報。過去德國法院只審判集中營的執行者,近年法院已改變見解,認為要究責旁觀者,包括現年90餘歲奧希維茲會計,或是保管猶太人財物的人都是。

台灣的轉型正義是否要像德國做得那麼徹底,仍未定論。揭露真相,賠償受害人家屬,家屬與加害人不斷的對話,這3者是現在必須要做的。

#歷史

納粹大屠殺最終審判:94歲前集中營警衛判刑5年



曾受僱於史塔西的特工,或是打小報告的線民,其姓名和化名,檔案局都不做任何處理;也就是說,受害者查閱自己的案底時,這些加害者的名字會自然曝光,如果想知道化名某某某的告密者是誰,受害者還可另外申請所謂的「化名解密」。

「被刺探的人,有權知道是誰刺探他,」楊恩說,「不義就是不義,我從來不忌諱把加害者的名字說出來,名字曝光,加害者才會面對自己的責任,真相也才有可能釐清。」



spät,aber nicht zu spät.

2013年德國大街小巷出現這樣的海報。過去德國法院只審判集中營的執行者,近年法院已改變見解,認為要究責旁觀者,包括現年90餘歲奧希維茲會計,或是保管猶太人財物的人都是。

台灣的轉型正義是否要像德國做得那麼徹底,仍未定論。揭露真相,賠償受害人家屬,家屬與加害人不斷的對話,這3者是現在必須要做的。



凍結和調查黨產「不是對東德共黨的報復,而是基於民主規範下的公平與平等」。

處理獨裁遺留的黨產問題,也與納粹統治的經驗有關。一九三○年代,佛立克(Friedrich Flick)、泰森(Fritz Thyssen)等德國鋼鐵業和製造業的大老闆,捐給納粹黨巨額的政治獻金,在選前還公開為希特勒站台,「魚幫水、水幫魚」的政商結構,間接促成納粹的崛起,為全歐洲帶來浩劫。 

因此,戰後西德為免重蹈覆轍,在憲法內就有「政黨必須公開帳目明細」的條文,媒體也勇於揭發政客私下收受政治獻金的內幕,大眾對官商勾結的弊端相對敏感。當東西德統一,再度面臨過去一黨專政所積累的財產該如何處理的難題之際,首先的做法,即是先弄清楚黨產的來源與明細。



鄂蘭(Hanna Arendt)在評論滅絕猶太人計畫的執行者之一—艾希曼受耶路撒冷大審時,寫下這段話:

為了便於討論,我們在此假設,你之所以變成這個大屠殺組織中一個聽話的屠夫,完全是出自壞運氣,但這並不影響你執行、從而支持大屠殺政策的事實。因為政治不是兒戲,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正如你支持並執行屠殺命令,拒絕與猶太人與其他民族共同分享這個世界一樣—好像你和你的上司真有權決定誰應該或不應該在這世界上存活—我們認為,沒有人,也就是說,全人類中沒有任何一個成員願意和你共同分享這個世界。這就是你必須被處死的理由,也是唯一的理由。(Arendt, 2013)

她認為,支持納粹暴行的行政官員並非殘暴且泯滅人性,#他們只是平庸,#放棄身為人所獨具的思考能力。他們不思考而服從了上司的指令,成為運轉最終解決計畫的一顆小齒輪。「#邪惡的平庸性」(the banality of evil),體現了邪惡中最恐怖的一面。當一個人開始思考面對人權侵害時所應擔負的責任,或許苦難就因此有了解決可能,這正是教育在轉型正義工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如果不是市政府成功抗拒建商的誘惑,土地早就賣掉了」

1980年代末,許多東歐國家和台灣一樣,都曾經歷民主運動的洗禮;可是很少有城市像柏林,不僅冷戰和分裂的遺跡保留完好 ,市中心還留這麼一大塊地,來追憶25年前的劇變。園區內尤以露天展覽特別受到歡迎,去年的參觀人次近一百萬,其中六成來自國外。「可見民眾對歷史的興趣有多濃厚,只要我們用心呈現,自然就會有人來看,」「我們最大的賣點,就是歷史現場的臨場感。」



「正是因為我們不斷的收集和編目,媒體才有足夠的資料,直到現在還在報導東德政府對人權的迫害」。我到訪前不久,國際知名的運動禁藥專家、海德堡大學癌症研究中心的教授法蘭克(Werner Franke),才將他畢生的收藏捐給檔案館,東德大規模使用禁藥打造體育強國的黑暗過去,又再度成為德國的新聞焦點。

「有些東德人懷念獨裁,只記得過去的光明面,以為當時社會比現在還安定;媒體也開始抱怨,時下年輕學子對歷史無知,我們真的得做些什麼。」對賽羅這輩曾經獻身民主運動的人來說,緬懷過去的美好本身不是問題,可是不能拿來做為美化獨裁的藉口,忘記安定的表象背後,有多少人付出失去自由和生命的代價。



獨立特派員 第484集 (轉型正義之都-柏林)



Quote 老太太二戰時期曾在納粹德國的「施圖特霍夫集中營」(KZ Stutthof)工作,擔任集中營指揮官的秘書,當時她的年齡還不到法定成年年齡18歲,所以必須在少年法院受審。

德國公視「北德廣播」(NDR)先前曾到安養院訪問老太太,稱她為「厄姆嘉德.F」(Irmgard F),當時她聲稱自己雖然擔任指揮官秘書,但從未踏入營區一步,也不知道那是一座種族滅絕的屠場。

但是NDR找出霍普1954年受審時,「厄姆嘉德.F」提出的證詞,顯示霍普與黨衛軍高層的公文往來都由她經手;霍普每天都會對她口述,由她作成記錄或公文;同時她也知道霍普會下令處決集中營囚犯。 #轉型正義 #歷史



首例不當黨產以行政和解契約取代訴訟 中影與黨產會給付國庫9.5億

#行政契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中影

和解

國民黨

黨產會

不當黨產「三中案」的中影交易案,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與中影昨天簽署行政和解契約,中影給付國庫新台幣9.5億,並且將2006年4月27日前的影片資產轉為國有。各界也關注國民黨黨產部分是否也能和解,不過由於國民黨堅持指定黨產用途,雙方沒有共識。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中影過去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時有對價不相當的情形,雙方24日和解,決定將價差的部分轉為國有,中影支付國庫新台幣9.5億,並將2006年4月27日之前的影片資產轉為國有。雙方將以和解或中影公司撤回起訴的方式,終結目前法院的訴訟程序。中影也發表聲明表示,經董事會評估後同意和解,期望儘早結束此一歷史共業紛爭,解決中影公司困境。這也是黨產條例施行五年來,第一件以行政契約方式取代司法訴訟解決的處分案。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發言人孫斌表示,「轉型正義本來這個就是有兩個目標,一個是和解,一個是真相,那如果能夠兼顧這兩者,其實本會也不排除是其他的單位,我們繼續在這樣的基礎上,然後來就是用和解的方式處理黨產的爭議。」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與國民黨也曾討論和解,不過國民黨希望指定黨產用途,到目前為止雙方還是沒有共識。

國民黨發言人何志勇說,「黨產會認為還是要收歸國庫,成立特種基金的方式來處理,那就不是說由國民黨來指定用途了,那這樣做的話就變成說,國民黨也相對來講,承認這些黨產是不法取得,那我覺得中間就是有這樣的一個落差在,那我們也希望能夠試圖繼續朝和解的方向來走。」

雖然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與國民黨對於和解都有意願,但雙方底線有很大差距,目前看來機會不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林斯健「便當教授 #BDPro」背景資料---親切 幽默 風趣 好笑!!!未來置頂文

姓名 : 林斯健 綽號 : 便當教授,#BDPro。  ( 因為搭高鐵南來北往愛吃台鐵便當 ) 學歷 : 國防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Email:u6207341@yahoo.com.tw 現任 : .國立空中大學講師、視訊課程分享人 .法院、區公所調解委員 .陸海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