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25年5月24日 星期六

教師老師之適法策略:觀課錄影




到學校分享 #教師老師之適法策略 ,發現很多老師問 #公開觀課的紀錄影片 的法律問題,已經造成很多老師困擾,所以在這裡分享看法:

單純的張貼照片並不會侵害肖像權,但若有另加文字等而造成誤會與扭曲,權利人可依據民法第18條、 184條 、195條,請求侵害除去、防止、與損害賠償。範圍包含經濟上與精神上的損害賠償。如有營利,亦須將所得依照民法179條返還價額。

Q1播放公開觀課的紀錄影片,是否侵害影片中學生的肖像權?
沒有侵害。肖像權只有在發生「人格減損」的時候才會構成,例如把肖像置於牛肉場或色情網站等。單純公開觀課是不構成的,實務上也未見民事刑事案例。

Q2有無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沒有公然侮辱罪。要對人謾罵母豬、廢物等「字數越短」造成人格減損的話語,才會構成本罪。
誹謗罪要看情形。若影片的播放,是屬於「洩漏他人不堪隱私」,造成名譽下降的危險,就可能犯本罪,可是還是要看實際情形綜合判斷。

Q3有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情形?
原則上不適用個資法。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不適用個資法。攝影等影音資料,若屬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攝影或錄製,原則上不構成個資法。

Q4家長揚言要告該怎麼辦?
若我們制式回答「我們尊重你的告訴權利」,依我的觀察十之八九會去告。比較妥當的做法是溝通、再溝通,了解家長的真正想法是甚麼。對於家長提出的疑問一一回答,回答問題時要堅定、確定,引用法律條文說服他。若無法說服對方,不管對方講的話多誇張,絕對不可以指稱對方是騙子,更不要回應對方指責的任何貶抑之詞。人家只記得你目露兇光,不會記得你的理。

延伸閱讀:輔導主任於教師課堂上錄音錄影,是否妥當?是否構成霸凌?
職場霸凌指「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之處罰所造成持續性冒犯等行為」。就觀課事件,輔導主任觀課是基於行政主管權責和正當事由,#教師不反對觀課本身;#錄影雖有不當但僅發生一次,未達權力濫用程度(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1130108552號再申訴評議書)。https://appeal.moe.gov.tw/appraise_search.aspx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林斯健「便當教授 #BDPro」背景資料---親切 幽默 風趣 好笑!!!未來置頂文

姓名 : 林斯健 綽號 : 便當教授,#BDPro。  ( 因為搭高鐵南來北往愛吃台鐵便當 ) 學歷 : 國防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Email:u6207341@yahoo.com.tw 現任 : .國立空中大學講師、視訊課程分享人 .法院、區公所調解委員 .人權文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