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藏在細節裡-契約的撰擬與談判 《內稽內控》
課程大綱 為什麼訂契約:私法自治。
契約要訂「期間」,例如代理國外產品之代理期間要約明。
Agreement:合意的意思,涵義廣,包含不具法律效果之承諾。
Contract:契約,完全具有民法第153條「契約必要之點」。
LOI:意向書。MOU:備忘錄。兩者如何區別?
Indemnity clause:免責條款或轉嫁條款。
要寫明簽約日期。
契約簽約時應注意事項-誰來簽約?蓋什麼章才有效?
定型化契約
消費者保護法
民法第247條之1
審閱期間
廣告也是契約內容的一部分
房沒買著!180萬頭期要不回,潑漆抗議房仲
躁鬱婦衝動賣屋又反悔,判合約有效
犬貓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犬貓購入48小時內出現發燒等疾病,或1年內診斷出心臟病、耳聾等遺傳性缺陷,可要求業者賠償醫藥費或退還犬貓。
企業公平交易條例:根除「應付賬款周轉天數越長越好」陋習
大量影印手寫字跡不是個別磋商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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