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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5日 星期一

社會生活與民事法律:建案廣告不實2022年8月版

誇大不實的不動產買賣資訊,也是 #消費者保護法 的打擊範圍。

quote靳邦忠擔任消保官期間對於消費環境及食品安全維護表現傑出,秉持法律專業打撃不肖業者, #並就房屋及仲介市場積極進行行業導正 ,績效卓著。於國立清華大學兼任教職十多年期間,教學理論與實務兼備,深受學生們歡迎。

「竹北透天屋價值6.7億」知名房仲業者誇大不實訊息,涉及虛偽不實,引人錯誤之嫌,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會同主管機關深入訪查,並通知業者到府陳述意見後,除要求該公司立即下架誇大不實網路新聞廣告外,並將該房仲業分店店長以違反誠信及可合理專業期待,移付不動產經紀人懲戒委員會懲戒。

靳邦忠強調,這種業者以「虚偽不實,引人錯誤」散布重大消費資訊誤導消費者的行為,若不處理,將對其他信守規範的同業造成不公平待遇,實有必要立即導正。

因此對到場的房仲高層主管曉諭,應立即將所有的廣告新聞下架,並提醒房仲業者如未取得買受人書面同意,即於網路公開他人買賣交易行情,如經當事人提起告訴不僅要負民事責任,還可能涉及 #個資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刑事責任的問題 。

消保官要求該公司必須對員工加強訓練,另將該公司掛名之分店店長,以其對消費者違反誠信及缺乏可合理期待之專業為由,移付新竹縣不動產懲戒委員會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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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建商之前有廣告不實的事情,就是銀河水都。當初建商承諾「我家門前有花圃」,但後來花圃蓋起13層樓漢來喜朵。


防制方法:


買屋時最好保留廣告單,並在合約書中記載建商口頭允諾事情,求償才有依據。


應先查詢建商承諾的空地是否為法定保留空地,如果不是,日後土地使用極有可能變化,最好購屋前向建商要求設定該地的「不動產役權」。


【東森新聞記者黃靖惠報導/編輯室報告】


新北中和區「漢皇馥麗」社區1樓大廳為公共空間,卻被建商二次施工圍起作接待大廳,今年4月被檢舉遭拆,如今氣派的接待大廳鋼條裸露、地面鋪上帆布、拉起封鎖線,一下雨地面濕滑,造成多名住戶摔傷,讓管委會氣得在大門口掛起紅布條,怒批「漢皇開發廣告不實,還我社區1樓大廳」。


新北市中和區「漢皇馥麗」社區位於中山路二段,樓高19層樓,基地面積531坪,格局4房型為主,坪數約74~81坪,總戶數62戶,公共設施標榜有氣派接待大廳、交誼廳以及健身房、瑜珈教室等,如今卻遭人檢舉1樓大廳是違建,今年4月被新北市依法拆除。


記者今天走訪現場發現,「漢皇馥麗」社區周邊生活機能、交通十分方便,不只有家樂福、大潤發、特力屋、迪卡農、及未來還有捷運環狀線中和站將通車,與周邊住宅大樓相比之下,屋齡相對較新。


社區1樓大廳兩面大片落地窗被拆除,且地上鋪起帆布、沙包、拉起封鎖線,雜亂無章,令社區住戶不滿、氣得跳腳大罵建商「害社區門面變成廢墟」,且因為無遮風避雨設施,一到下雨天大廳大理石地板濕滑,造成多名住戶摔倒,更擔心之後颱風天該如何防颱,為此社區管委會還在大門掛上紅布,怒批「漢皇開發廣告不實,還我社區1樓大廳」。


新北市拆除大隊副隊長陳敬勳表示,依照建築法規規定超過16樓層、50公尺的專用出入口緩衝空間,建物距離人行道與車道之間是不能用隔間封閉或者是圍起,接獲檢舉後查核,與使照核發施工圖不符,今年4月時依法拆除。


新北市消保官主任王治宇表示,該案為建商二次施工,把原先過彎車道空間圍起,當作社區1樓大廳空間,日前被市府拆除後,社區住戶認為建商廣告不實、希望能夠恢復原狀,而住戶與建商在7月時曾經協調,建商表明無法恢復原狀,但是能賠償補償金,最終因內部住戶未取得共識、意見分歧,最後協調破裂,未來雙方將走賠償訴訟。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建議,建商銷售時廣告該社區若有接待大廳,但卻之後又未依約履行,除涉及廣告不實外,也多數有物之瑕疵問題,住戶可依民法要求建商賠償,建議住戶可以先去調閱當初建物測量成果圖與現況平面圖,證舉建商當初銷售時期廣告不實,是建商違約在先,假使後續協調不成,進入訴訟階段要求建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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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斯健「便當教授 #BDPro」背景資料---親切 幽默 風趣 好笑!!!未來置頂文

姓名 : 林斯健 綽號 : 便當教授,#BDPro。  ( 因為搭高鐵南來北往愛吃台鐵便當 ) 學歷 : 國防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Email:u6207341@yahoo.com.tw 現任 : .國立空中大學講師、視訊課程分享人 .法院、區公所調解委員 .陸海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