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8日 星期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教育部

受教育部邀請,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之實務運作會議。會議中與各級教育機關代表、學校實務工作者及法律專業人士共同研討該辦法於實務層面之施行情形與挑戰,並就學生申訴及再申訴機制之設計、評議委員會的組成原則、運作程序、及保障學生權益之具體作法,進行深入交流與建言,期望透過制度精進與實務經驗的對接,強化學生權益保障與學校申訴制度之公正性與可行性。

我自己也分享以下經歷:學生不服被判斷有霸凌同學,於是提起申訴。因為學校老師是第一次辦理申訴評議,所以陌生拜訪請我幫忙確認評議的組成等等程序是否合法,同時請我擔任外部委員。

有2件申訴案件,分別先後開會,現場申訴人學生沒有到現場而是家長到場。

有些事實真的需要全面重建,而不是隻字片語。例如委員提到「被霸凌的學生的作業本被午餐湯汁惡作劇髒污」,我詢問說「這髒汙作業本是在學生桌上還是在老師桌上?這會有不同評價,因為老師桌前面是午餐抬送並經的地方。」

開會很久,有的委員開始精神發散,把重點錯放在「霸凌是否成立」。我提醒說我們的重點是「申訴人的申訴是否有理」,至於霸凌是否成立是調查小組來判斷。

開會結果是前1件申訴有理,退回調查小組再調查;後1件申訴無理,維持霸凌判斷。

事後學校老師很謝謝我說,學生沒有提起再申訴等進一步法律措施。

會中有家長質疑,調查委員皆是透過校方找尋的專家,若調查人員不中立,則可能淪為黑箱、排除異己的操作......。若對於調查結果不服,是可以提出申訴。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對於委員組成有嚴格要求,所以沒有不中立的問題。
分享看到的案例,學生被調查報告認定有霸凌,學生家長不服替學生申訴,申訴結果是申訴有理由、退回調查報告請調查小組再調查。

林斯健,BDPro便當教授,受教育部邀請,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之實務運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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